水质监测
1、检验检测报告无“资质认定标志”、“资质认定号”和“检验检测专用章”无效。检验检测报告无编制人、审核人、授权签字人签字无效“
2、检验检测报告涂改无效。
3、未经中心书面同意不得部分复制(全文复制除外)检验检测报告4、送检样品的委托检验检测,检验检测结果仅对接收到的样品负责5、对检验检测结果如有异议,请在收到报告单之日起15日内提出样品送检数量不能满足复检、仲裁需要或申请复检、仲裁时间超过样品保质期或按照有关法规不进行复检、仲裁的检验检测项目时,不受理送检单位的复检、仲裁申请。
6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检验检测报告用作商业用途,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我单位概不承担。
7、检验检测报告一式三联,第一联由检验检测机构存档,其余两联交委托人。
地址: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46号
电话:0717-5327124
邮政编码:443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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